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定第六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的通知》(川办函〔2019〕3号),公布全省第六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名单,我市雁江区、乐至县获得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称号。至此,我市三个县区全部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雁江区、乐至县始终坚持“四个最严”标准,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乡镇“一图二书三员四定”管理,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和专项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实现产品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安全可保障;进一步配齐配强各级监管人员及检测设备,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深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产品例行和监督抽检、送检,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9.3%,两县(区)通过几年来的全面全域创建,极大的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近年来,我市农业部门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监管示范市、县创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资阳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函〔2018〕38号)、《关于印发资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制度)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59号)等文件,进一步厘清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能职责,细化了创建关键措施,完善了监管体制机制,将创建工作推向纵深。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示范市创建力度,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牢牢把握“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并举,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