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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试剂、标准物质、耗材供应商比选项目公告

 

资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试剂、标准物质、耗材供应商比选项目公告
 
资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长期开展农、畜产品检测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日常化学试药、试剂、标准物质、耗材类服务采购行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构建和谐、优质、高效的供应链关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供货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
资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试剂、标准物质、耗材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采购单位
资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三、采购方式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名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由业主单位资阳市农业农村局自主组织实施,采取比选采购方式。
四、控制价
13万元(为中选供应商全年货物总价)
五、比选项目简介
1.本比选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分别是标段1化学试剂,标段2标准物质,标段3通用耗材,标段4仪器专用耗材。具体所需产品目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2.参选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个或几个标段报名参选,也可同时报名参选全部标段。
六、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8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本比选活动以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为准,非工作日不接收报名。响应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恕不接收。)
2.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11号。
联系人:卢女士,电话:15282242253
3.比选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必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骑缝处加盖参选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七、比选组织、时间、地点、比选办法
1.报名参加比选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进行比选。当报名截止后,若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不予开展比选,做流标处理。
2.参选供应商必须到达现场参加比选活动(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比选时间:2019年6月19日上午10:00。
4.比选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资阳市政府2号楼五楼0501资阳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5.比选活动组织:由比选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比选评比工作。
6.比选办法:低价中选法。
中标供应商确定:每标段价格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其他参选该标段目录的供应商如资质符合要求则进入采购方合格供应商候选目录。本次比选目录外其它产品如有需要在此次参选的合格供应商中比价择优选择。
八、结果公示
比选结束后由采购单位将中选供应商在资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资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向中选供应商发送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九、货物需求明细、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
十、货物质量要求:
1.供应商确保完全按照比选公告响应的技术参数、品牌、配置提供货物;
2.供应商确保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比选公告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且达到的质量技术指标不得低于采购方现有质量技术指标;
4.药品和标准品必须为原厂包装,不接受单独分装产品,药品纯度要求必须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药品必须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书和合格证;
5.标准品必须符合规格和产地等技术要求并提供标准物质证书;
6.供应商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监局发布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玻璃量器需符合常用玻璃量器小容量检定标准;
7.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8.供应商负责专用耗材标段产品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
十一、其他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并达到业主单位使用要求。
2.交货地点:业主单位指定地点,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售后服务要求:
3.1提供参选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2其他有利于业主单位的服务承诺。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履约验收要求:业主单位组织,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验收。
6.付款方式:业主单位收货并验收合格后通知供货方提供票据凭证资料,接到票据凭证后30日内,及时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十二、供应商资格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参选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参选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需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证明材料(需承诺函原件)
4.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活动的只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由授权代表人参加比活动的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比选响应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产品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资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试剂、标准物质和耗材项目报价表》。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货物的唯一单价。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费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表分标段报价,参选供应商可只参与其中任一标段报价,也可同时参与多标段报价;
3.试剂参选人必须提供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类似业绩一览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以上要求参选供应商提交的证明资材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鲜章,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提交的资料有造假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