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战胜疫情需要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参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一方面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对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至关重要。为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积极配合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我们向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出倡议:
一、强化生产,积极保供。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在当地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了解主要农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安排蔬菜、畜禽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正常生产秩序,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二、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加强种植、养殖过程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对接,畅通销路。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强市场信息沟通,主动与县(区)农产品营销主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对接,及时提供农产品信息,积极组织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确保农产品进城入店。如出现产地农产品调出、农资调运困难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反映。
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
五、规范生产,严格防疫。各养殖类经营主体要规范养殖生产,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养殖场区、定点屠宰场等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
六、加强防护,配合防控。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监督本主体成员和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保护,保证生产经营的同时不传播疫情。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利用各类农机具参与村居街道卫生防疫消毒工作。配合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利用QQ、微信群等新媒体渠道,把科学防疫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发送给农民成员,引导农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和纠正散播谣言的行为。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努力下,齐心协力打赢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