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天然水域禁渔通告
为保护我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20年我市境内天然水域禁渔管理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资阳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0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在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四、违反禁渔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渔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六、举报电话:
雁江区农业农村局:028-26920179;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028-24502283;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028-23322132。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