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行政审批

站内搜索

  • 关键字:
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也就是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公开发布之际,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就文件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文件出台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今年“三农”工作成效。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完成这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还有一些最后的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还有一些突出的短板必须补上。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稳住农业基本盘、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至关重要。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毫不松懈,持续加力,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三农”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一是明确了工作重点,就是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二是强化了政策举措。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提出了一些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强化了补短板的政策支撑保障。三是强调了抓好落实。围绕补上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全面小康成色、到2020年必须补上的突出短板,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2020年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响鼓重锤,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切实完成好“三农”各项重点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问:脱贫攻坚还有哪些堡垒,收官之年将如何收官?

答: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全党全社会总动员。截至2019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500多万,平均每年减贫1300万人以上,770个贫困县已经或拟摘帽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还有一些最后的堡垒必须攻克。这些堡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深度贫困地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基础条件薄弱、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不足,是多年想啃没啃下来的硬骨头。必须集中力量进行强力帮扶,确保如期脱贫。还有一个是特殊贫困群体,也就是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对这类缺乏劳动能力的群体,通过统筹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在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成好剩余脱贫任务。目前预计还有300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还剩下50多个贫困县尚未摘帽。重点是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二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已经攻下来的阵地必须牢牢守住,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查补漏洞和缺项,同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动态识别,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三是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讲好中国扶贫故事。四是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巩固脱贫成果任务仍然繁重,减贫事业不会划上句号。要抓紧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还有哪些必须补上的短板?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农村基础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落后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也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最直观的体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出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8个方面的短板。一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方面。主要是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二是农村供水保障方面。重点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重点是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干干净净迎小康。四是农村教育方面。硬件上,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小规模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软件上,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管理、工资待遇、职称评定、住房保障等政策。五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在建好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的同时,重点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简化乡村医生招聘程序,支持高校医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六是农村社会保障方面。主要是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合理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发展互助式养老等。七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主要是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鼓励送文化下乡、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等。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小康之年的中国农民丰收节。八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主要是对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黑土地保护、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提出要求。

需要强调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补短板任务,重点是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不是完成现代化的短板。因此,补短板必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当务之急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

问: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是全面小康的硬指标,文件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有什么政策举措?

答: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党的十八大明确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量指标。要保持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势头不减弱、趋势不逆转,这样才能持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让农民群众在小康之年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必须主动作为,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是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产业发展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要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提升农民生产经营效益。二是稳住农民工就业。工资性收入占农民可支配收入大头。稳住农民工就业对稳定农民增收至关重要。重点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城镇就业岗位,加大农民工稳岗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排查整顿,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村创新创业是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渠道,要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三是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要保持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减少。

问:文件在稳定粮食生产上提出了什么政策举措?

答: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里主要装中国粮。2019年,我国粮食产量创下历史新高,连续5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粮食供给总量是充裕的。但我们粮食安全形势非高枕无忧,粮食生产能力基础并不稳固。十几亿人要吃饭,这是我们最大的国情,粮食产量滑下去容易、提上来难,供求吃紧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整个大局。多少年的经验表明,经济形势越复杂,越要稳住农业、稳住粮食。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释放了鲜明的政策信号。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保持基本稳定,真正动真碰硬,做到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二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基本收益,让农民种粮不吃亏。三是调动地方抓粮积极性。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让地方抓粮不吃亏。四是加强技术服务。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问:文件在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上提出了什么政策举措?

答:猪粮安天下。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针对2019年以来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出现的波动,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稳价保供政策举措,推动生猪产能开始逐步恢复,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必须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生猪生产,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一是压实地方责任。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保障猪肉供给。二是落实支持政策。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三是抓好疫病防控。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快疫苗研发进程。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确保疫情不反弹。四是推进转型升级。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强市场调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打击扰乱市场行为,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坚决防止出现脱销断档、价格暴涨。

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补短板“人地钱”要素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亮点?

答:编筐编篓,重在收口。2020年到了收官决胜的最后关口,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的短板,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人地钱”要素保障方面出台了含金量高的政策。一是人才保障方面。提出抓紧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二是用地保障方面。提出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各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明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用地。三是投入保障方面。当前财政收支压力很大,许多方面都在压减支出,但补“三农”全面小康短板的投入要保。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大地方债用于“三农”规模,要求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意见。要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坚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明确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等。部署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

问:文件在稳定农业农村投资方面提出了什么政策举措?

答:去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自身因素影响,农业投资出现一定幅度下滑,这种情况多年未有。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有效扩大农业农村投资作出了相应部署。一是启动实施现代农业设施投资项目。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如期完成全年建设目标任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抓紧启动和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在做好前期工作基础上适时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针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这个突出短板,部署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各类主体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明确对农村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施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二是优化农业农村投资环境。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切实保护好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对农业农村投融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针对县域农户、中小企业等,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

问:文件在农村改革上作出了哪些部署?

答:改革是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动力。2020年是农村改革承前启后的一个关键年份,必须切实抓好党中央部署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重点是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地见效,抓紧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积极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此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还对中央部署的供销合作社、农垦、国有林区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农业水价、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重大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其中不少任务是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的,要逐项推进落实落地,确保按时完成、交账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