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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闻发布会

【主要内容】介绍我省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 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情况,厘清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界限,介绍有关保护管理措施。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主发布人】四川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

【主持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犁田

【发布人员】四川省水产局二级调研员袁野,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杜军

【出席嘉宾】四川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杜志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渔业渔政管理处处长夏攀峰,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处长徐洪江

【时   间】2020年3月19日上午10:00

【地   点】金河宾馆通顺厅

[王犁田]: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举行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闻发布会。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政府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社会也高度关注,老百姓非常关心。为此,今天我们举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如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有关情况,希望能为我省水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解答疑惑、提供参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们今天邀请到的有四川省水产局局长何强先生,四川省水产局二级调研员袁野先生,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杜军先生,他们将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四川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杜志仁先生,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渔业渔政管理处处长夏攀峰,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处长徐洪江先生,他们也非常关心和重视四川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下面,首先请何强先生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何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给予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我省进一步明晰和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遵循和方向。3月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作出了要求。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四川实际贯彻执行《决定》和《通知》精神,于3月9日印发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川农函〔2020〕181号)。

[何强]:

第一,进一步明确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外物种,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要求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的,必须一律严格禁止。

第二,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合法利用行为管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对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人工种群,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或专用标识后,方可利用。目前,我省有18个依法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的品种。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但未列入《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和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按照《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三,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林草等部门加强沟通,强化合作,明确执法管理范围和责任分工,提高《决定》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取缔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交易,斩断水生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利益链。并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将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作为渔政执法重点,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物种、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管。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按照《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自2月中旬以来,配合市场监管、公安、海关、林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未查获任何违规交易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第四,严格水生野生动物审批管理。进一步梳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的工作规范,按照《决定》要求和省厅制定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严格管理,确保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在管理工作中,要重点对水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审批条件的相符性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审批条件和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相关档案和标识制度,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的标识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目前,全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场有558家,主要养殖杂交鲟、胭脂鱼、大鲵、中华鳖等;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74家。

第五,大力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引导。组织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决定》、《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等机会,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彻底铲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生存土壤。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社会各界可以及时向本地渔业主管部门举报发现的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行为。在此,也向大家公布一下农业农村厅的举报电话:028-87774961。

谢谢大家!

[王犁田]:

感谢何强局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下面进行提问。

[中新社]:

我省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有哪些?

[何强]: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农业农村部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省政府公布的《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外种群是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的。在我省,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0种(国家一级:中华鲟、白鲟、达氏鲟;国家二级:大鲵、细痣疣螈、大凉疣螈、水獭、小爪水獭、胭脂鱼、川陕哲罗鲑)。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如岩原鲤、鲈鲤、重口裂腹鱼、中华鳖、乌龟、黄河高原鳅等)。

[新华网]:

哪些水生野生动物是依法依规可以利用的?

[袁野]:

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人工种群,是可以依法依规利用的。目前我省,在依法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的品种有:大鲵、胭脂鱼、岩原鲤、中华鳖、施氏鲟、西伯利亚鲟、匙吻鲟、暹罗鳄、乌龟、花龟等18种。(人工种群,是指人工繁育的子二代以上的水生野生动物)。

另外,除上述名录以外的水生动物,按照《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很多是国家鼓励依法养殖的。(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黄鳝、黄颡鱼-黄辣丁、乌鳢-乌鱼、长吻鮠、大口鲇、中华倒刺鲃-清波、翘嘴鲌、白甲鱼、圆口铜鱼、铜鱼、鳜、长薄鳅等;《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中的牛蛙、美国青蛙、虹鳟、班点叉尾鮰等)

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公共•乡村频道]:

水生野生动物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申请利用?

[杜军]: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后,方可依法申请利用。目前,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核定:

一是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的人工繁育技术普遍成熟,形成了规范的技术操作流程或人工繁育技术标准;二是物种种群可以满足人工繁育要求,人工繁育活动不需要从野外获取种源,野外种源仅作人工群体改良等特定用途;三是人工繁育物种的繁育种源为子二代以上个体(包含子二代);四是相关繁育活动对野外物种保护有促进作用(比如开展增殖放流);五是相关繁育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文明要求,不应对国家形象、对外交流、物种保护等造成不利影响。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

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袁野]:

目前,我省把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政许可纳入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个人(企业)提出申请,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每年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年度审验,五年到期后重新按申办程序换证。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办理,重点对水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审批条件的相符性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准入门槛。目前,全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场有558家,主要养殖杂交鲟、胭脂鱼、大鲵、中华鳖等;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74家(其中经营商家252家)。

[王犁田]:

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大家如果还有问题,可以会后联系采访省水产局的同志。今天我们还邀请到水产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媒体朋友们也可以向他进一步了解水产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养殖、生产加工的情况。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省水生野生动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