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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川农发〔2021〕78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品牌建设贯穿农业全产业链,是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持久动力,是提升农产品核心竞争力、擦亮农业“金字招牌”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农业品牌发展短板,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和乡村全面振兴,现就进一步加强“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培育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三品一标”,夯实品牌根基

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筑牢品牌打造质量基础。推进农业新品种培育和引进,以品种更新换代保持品牌农产品的独特性和差异性。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加快品牌建设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依托现代农业园区、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品牌农产品品质。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稳步扩大产业规模,严格淘汰退出机制。打造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积极推广“合格证+追溯码+品牌Logo”模式。

二、统筹整合资源,做优区域品牌

持续做大做强川茶、川果、川粮油、川猪等具有四川特色产业优势的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川字号”旗舰品牌,提升整体竞争力。围绕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优势区、产业集群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主打区域公用品牌。推动知名企业品牌加盟“天府龙芽”区域公用品牌,凝聚品牌合力;推动“眉山春橘”等市县区域公用品牌抱团发展,形成规模效应;坚持搞好“稻香杯”优质米评选活动,树立优质川米品牌形象。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协同发展,引导优秀企业品牌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形成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完善管理办法,细化准入标准、授权使用程序等具体内容。

三、扩大精深加工,做强企业品牌

鼓励农产品品牌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开展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加工能力,扩大精深加工农产品比重,延长产业链条,打造企业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开展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形成一批推动农业产业拓展和农产品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创新产品,创建企业产品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产业领军企业、行业拳头品牌。支持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产品品牌企业上市融资,改善资本结构,尽快做优做强。推动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共创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共享品牌发展红利。

四、挖掘文化内涵,提升品牌价值

深入挖掘古蜀农耕文明、川西林盘、藏族彝族民俗、革命老区等文化资源,打好文化创意牌、民族风情牌、历史情怀牌,为农业品牌注入文化内涵。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厚实农业品牌文化底蕴。研究并结合品牌特点,讲好“川字号”农业品牌故事,以故事沉淀品牌精神,以故事树立品牌形象。积极推荐“川字号”品牌进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参加全国性优秀品牌评选。引导已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品牌,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更高含金量的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川字号”农产品品牌价值。

五、创新营销方式,扩大品牌影响

强化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坚持举办市、县长品牌推介活动,提升“川字号”品牌公信力。积极搭建品牌宣传、展示、交流、交易平台,组织品牌主体参与西博会、农博会、菜博会、茶博会、酒博会、绿博会等展会和“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加强品牌推介展销,促进“川字号”农产品品牌走出四川、走向世界。借力传统和新型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品牌宣传,鼓励线下线上开设农产品品牌专柜、专营店、网店,推行直播带货、云上展览馆等新型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川字号”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加强监管保护,维护品牌形象

各地要强化品牌监管,加大对冒牌、套牌和滥用品牌的惩处力度。严格规范品牌评估、评定、评价、发布等活动,严肃处理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构建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引导消费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农业品牌诚信体系,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四川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发布品牌目录与消费索引。推动成立四川农业品牌创新发展联盟,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资源聚合共享。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品牌主体等开展标准制定、技术服务、市场推广、业务交流、品牌培训等业务,建立健全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品牌设计、营销、咨询、评价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

各地要深刻认识品牌培育创建的重要意义,纳入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整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品牌培育创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整合内部资源,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配合、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目标考核。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联动机制。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建设。引导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参与品牌培育创建,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