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农函〔2022〕98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雁江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级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2020〕9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市(除扩权试点县)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在职在岗人员,且具备晋升中、初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扩权试点县如需委托市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当地县(区)人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市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委托函。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2020〕97号)文件执行。文件电子版可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人事信息”中的“职称评审”栏目中下载。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四)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情形。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基层倾斜政策。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
7.农业机械化;
8.水产。
(二)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及公示证明),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6.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或“学位网” 进行查验,并提供证明);(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3)破格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资历破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以当地人社部门要求为准。
8.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
9.提交一寸纸质彩色标准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彩色标准照片需提供电子档,并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上述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不再报送原件,在复印件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申报材料中《一览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应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
4.《一览表》需由各县(区)农业农村行业主管部门或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总、盖章,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版和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一览表》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个人材料袋按汇总后的《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
5.各地申报人员材料应由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社会事务管理局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市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狮子路35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406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庞佩,电话:028-26110895。
五、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市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免答辩人员。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级部门考核优秀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或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一并放入个人材料袋。
(三)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四)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六、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监督投诉。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6590062。
(三)重要提示。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存在一些不法中介机构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的现象,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一览表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9日
附件:98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