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决策方面
(一)局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会等研究依法行政、农村改革、三重一大决策等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议题,要求局属单位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印发了《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包括《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和规范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是涉及重大问题必由党组集体决定。通过改革、健全、完善党组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完善法律顾问的工作运行机制,突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两个重点,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今年法律顾问已在农村土地产权流转、资味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运作、机关后勤服务改造提升、防疫物资采购等重大问题决策上提供了充分法律建议和意见。
(四)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先后对《资阳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资阳市突发动(植)物疫情事件预案》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和部门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沟通协调对接,严格按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选拔任用干部。
二、行政执法方面
(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参照《资阳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将资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分别在资阳市政府网站和局域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到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分别对雁江区、乐至县、安岳县三个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进行执法装备能力提升改造,购置了摄录像机、执法记录仪、手提电脑等设备,确保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多次与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雁江、安岳、乐至三县(区)开展屠宰厂(场)环保、农药经营、行政执法联合督察。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监管未碰真逗硬、执法程序有瑕疵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为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文书制作规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农业厅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立案查处的农药、种子、肥料、动物卫生监督、水产渔政等68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采取分组交叉评查与现场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查。大家在评中学、学中评,既客观地指出了案卷存在的问题,达到了评查的目的,又起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作用。
三、“七五”普法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七五”普法工作落地落实。印发了《资阳市农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资农局〔2017〕316号)和《关于建立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资农局〔2017〕305号),成立了领导小组抓普法工作,把履行普法职责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的工作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二)突出抓好以《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的普法宣讲工作。一是印发了《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着力建立完善学习机制,创新方式实施“定制式”宣传,扎实做好宪法宣传学习任务,不断提升宪法学习宣传实效。大力开展进机关、进乡村入联系村、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宣传专项活动。二是邀请专家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017年12月1日,邀请市委党校石朝武来局宣讲十九大精神;2018年6月5日邀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蒋远胜宣讲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战略;3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8月21日,邀请市委副秘书长邓爱华宣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三是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农业系统尊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出动宣传人员60余人次,现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服务860余人次。四是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宣传学习。6月4日,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国家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
(三)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发了《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好部门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了普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普哪些法、如何去普、何时去普”,细化“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时间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承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为重点,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简报上有情况,扩大了农业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四)注重面向公众,深化“法律七进”工作。一是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宣传法律。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围绕春耕、秋播、夏种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关键时节,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真假农资识别知识培训,帮助农民群众提高维权能力;设置咨询台,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法律服务;围绕解剖一批典型案例,宣传农业综合执法成效;展示曝光一批假冒伪劣农资,现场推介一批放心农资产品;处理一批违法行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把活动办成了有特色、有亮点、农民群众乐于参加的品牌活动。2016年以来,全市农业系统共计出动农业普法人员30217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5.28万份、举办现场培训咨询26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8.6万人次。二是结合农村沼气安全宣传月活动宣传法律。2018年,市、县(区)联动,利用赶场日下乡进村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咨询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标语标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沼气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自救互救等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60余人次,为群众科学管好、用好沼气,避免发生农村沼气安全事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三是结合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法律。2019年,为保护我市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会同市公安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全市在禁渔期间共印制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单5000份,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车110余次、执法船17次,检查作业渔船1700余艘,受理群众举报17起,立案查处违反禁渔期制度的渔政案件4起,没收并销毁地龙、毫子、刺网等违法网具300余套,没收并放生渔获物约100余公斤,较好地保护了天然水产资源。四是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宣传法律。2017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参加宣传活动监管人员共有120人次,开展现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147场次,现场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受益人数15810人次,现场发放《宪法》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以及平安农机倡议信和常见农机事故处理方法、应急常识及应急科普常识等宣传材料32546份,张贴(刊出)标语、横幅、展板、宣传专栏49个,发送农机安全短信息给农机手计4862人次,通过有关媒体宣传报道14篇,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以“法律进农村”工作为依托,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牵手农民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抓实农业农村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春秋季农资打假和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抓牢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农机及农机具、渔船救生设备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