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至县委、县政府把撂荒耕地整治作为稳定粮食面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委、省政府“减存量、防增量、提质量”的要求,聚焦“复耕难”“谁来种”“不赚钱”等耕地撂荒问题,坚持综合施策、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开展整治,增加粮食播种面积5.03万亩。
一、全面深入排查,摸清撂荒数量
按照“全面梳理、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工作原则,落实“一户不少,一块不漏”工作要求,迅速建立“村组摸排、乡镇核查、县级审核”的三级摸排体系,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结合“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等,组织县级部门、镇村各级干部5000人到田间地头对撂荒耕地位置、数量、面积、撂荒原因等情况一户一户开展核查,一块一块进行核实,共摸排出撂荒耕地5.03万亩,根据撂荒耕地情况及时建立详实的信息台账,为推进年度整治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三种模式复耕,有序清理存量
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2500万元,落实整治撂荒耕地亩均补贴500元的政策,推行“农户自主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复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复耕”三种复耕模式,全面完成5.03万亩撂荒耕地整治。一是引导农户自主复耕。强化粮食补贴政策宣传,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稻谷、种粮大户、耕地地力等各类惠农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激发了农户种粮积极性。二是村集体经济统一复耕。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作用,采取统一经营、适度规模流转、组织托管等方式盘活农户承包耕地,开展统一复耕复种,解决了劳力短缺、“高龄农民”等困难瓶颈。三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复耕。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开展粮油作物等种植。动员县属国有企业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撂荒耕地整治,提升了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助力全县粮食生产稳面增收。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增量
坚持把“宣传、督促、考核”相结合,建立遏制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县耕地有人种、不撂荒。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微信、抖音、农村小喇叭、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农户和24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耕地保护和种粮政策,将“弃耕撂荒一年及以上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等措施宣传到位,开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在全县营造出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周巡查月通报”的巡查督促机制,围绕是否存在撂荒行为,定期组织召开防止耕地撂荒专题工作会,通报督促撂荒耕地整治情况。针对巡查发现撂荒耕地问题,县级部门建立总台账、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台账、村组建立详细清单,按照“一村一案”“一地一策”“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迅速整改到位,有效遏制新增撂荒耕地。三是强化考核实效。建立了监管考核制度,将防止耕地撂荒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无新增撂荒地的,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时优先考虑;对工作弄虚作假、巡查宣传不力、整改不到位、出现新增撂荒地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多种措施并行,提升耕地质量
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农药化肥减量等举措,不断提升耕地质量。一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2022年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80%的工程量。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8.6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49.5%。二是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项目等新增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进行全过程监管机制,从严压实耕地占补平衡属地责任,持续加大补充耕地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了补充耕地的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三是推动农药化肥减量。采取农药使用量监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规范农药经营门店等措施,推动农药使用量减量行动。围绕“测土”“配方”“施肥”三大环节,持续开展科学施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提高有机肥施用,有效提升耕地质量水平。